审计时会认为单位收款时使用现金并从现金池中支取的做法不对,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 **不符合内部控制原则**:内部控制是确保组织有效运行和财务报告准确无误的重要机制。通常,公司会设立专门的现金池来管理现金收入,以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规性。直接从现金池中支取现金而不经过正常的收款流程,可能会违反内部控制的规定,导致审计师对单位的财务管理能力产生疑虑。 2. **缺乏透明度和可追溯性**:通过现金池进行收款和支出的管理,可以提供更清晰的交易记录和账目,便于审计人员审查。直接从现金池中支取现金可能导致交易记录不完整或难以追踪,从而增加了审计风险。 3. **可能涉及违规行为**:在某些情况下,直接从现金池中支取现金可能被视为一种潜在的违规行为,例如挪用公款、侵占公司财产等。审计人员需要确保公司的财务操作符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避免任何不当行为的发生。 4. **影响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如果单位收款时直接从现金池中支取现金,而没有正确记录这些交易,可能会导致财务报表中的现金流入与实际不符,从而影响报表的准确性。审计人员需要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综上所述,审计人员会对单位收款时直接从现金池中支取现金的做法持怀疑态度,因为这可能违反内部控制规定、缺乏透明度和可追溯性,并可能涉及违规行为,同时也会影响财务报表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