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我不太懂,你可以再具体一点吗?
这个问题询问的是在劳办发〔1997〕18号文件中,被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5-10级的工伤人员应该由哪个部门负责鉴定,并且会获得什么样的等级评定。
这个问题我不太懂,你可以再具体一点吗?
根据劳办发〔1997〕18号文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5-10级应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负责鉴定并出具相应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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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一般是由劳动鉴定委员会来负责鉴定并出具相应等级的呢。
根据劳办发〔1997〕18号文件的规定,被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5-10级的工伤人员,应当由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根据伤者的实际情况和相关的鉴定标准,出具相应的等级评定。具体的等级评定结果会通知到伤者本人或者其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