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赔偿诉讼案中,保全时法院是否应该将案由写为劳务纠纷?

请解释为什么在保全阶段法院可能会选择劳务纠纷作为案由,以及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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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糖

在工伤赔偿诉讼案中,保全时法院通常不会将案由写为劳务纠纷。这是因为工伤赔偿案件本身是基于劳动关系的存在而提起的,而劳务纠纷通常是指雇佣关系中的报酬支付等问题。在保全阶段,法院会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请求来确定保全措施,而不是直接改变案由。 如果法院错误地将案由写为劳务纠纷,当事人应当及时向法院提出异议,说明实际情况并要求更正。法院在核实情况后,应当纠正错误的案由,并按照正确的案由进行审理。 总之,在工伤赔偿诉讼案中,保全时法院应当按照实际的劳动关系确定案由,而不是劳务纠纷。如果出现错误,当事人应及时提出异议并要求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