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新增了以下几条:
1. 对于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的行为,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2. 对于拒不执行党组织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3. 对于在国(境)外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 对于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