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同一车牌号半挂车的行驶证使用性质不一致,能否按照道路运输证许可拉运危货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规,车辆的行驶证上的使用性质应当与其实际用途相符。如果半挂车的行驶证使用性质与道路运输证许可的使用性质不一致,那么这辆车就不能按照道路运输证许可拉运危货。因为这样做可能会违反交通法规,甚至可能导致交通事故。
具体的法律依据如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机动车登记。”这意味着车辆的行驶证上的信息应当真实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项目进行经营活动。”这意味着道路运输经营者不能超越其道路运输证许可的范围进行经营活动。
因此,如果同一车牌号半挂车的行驶证使用性质不一致,那么就不能按照道路运输证许可拉运危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