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境货物作为海关监管货物,具有以下特点: 1. **检疫要求**:如果是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需要输出国家或地区政府的检疫证书。如果是动物,还需要海关签发的动物过境许可证。 2. **法规要求**:装载过境货物的运输工具,应具有海关认可的加封条件和装置。未经海关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转让,或者更换标记。 3. **报关注册**:经营人应当凭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向海关申请办理报关注册登记手续。经海关核准后,才能负责办理报关事宜。 4. **禁止过境**:来自或运往我国停止或禁止贸易的国家和地区的货物,各种武器、弹药、爆炸物品及军需品(通过军事途径运输的除外),都禁止过境。 总的来说,过境货物需要满足严格的检疫和法规要求,同时也需要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报关注册,还有一些特定种类的货物是禁止过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