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退税条目说明**
根据现行税收政策,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退税主要涉及以下情形:
### 一、退税适用条件
1. **主税种退税联动**
因增值税/消费税发生多缴或减免而退税时,其对应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同步退还(依据《关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80号)
2. **单独附加税退税**
若仅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存在多缴情形(如计算错误),可单独申请退还
### 二、退税办理材料
1. 《退(抵)税申请表》
2. 完税证明复印件
3. 退税情况说明(需注明退税原因)
4. 银行账户信息
5.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 三、注意事项
1. 附加税退税金额=主税种退税额×附加税适用税率(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
2. 存在欠缴附加税费的,应先行抵减欠税
3. 追溯期限:自税款缴纳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
**提示**:具体执行细则建议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12366纳税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