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居民小区摔倒案件中,医保局需采取的措施(参考答复)
根据法院判决“物业承担70%医药费”的结论,结合我国《社会保险法》《民法典》等规定,医保局需重点关注以下事项:
---
## 一、核查医保报销情况
1. **确认是否已使用医保报销**
- 若居民已通过医保报销部分费用,需核实医保支付金额是否属于物业责任范围(即70%部分);
-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因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在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2. **追偿已支付的医保基金**
- 若医保已报销的费用属于物业应承担的70%范围内,医保局需向物业公司主张追偿(需提供医疗费用清单、判决书等材料);
- 物业公司拒不履行的,医保局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 二、处理剩余30%费用
1. **居民自费部分**
- 法院判决由居民自行承担的30%费用,若符合医保报销条件(如药品/诊疗项目在医保目录内),居民可正常申请医保报销。
2. **商业保险或其他救济途径**
- 若居民购买商业意外险等,医保局可协助说明情况,引导其向其他渠道申请剩余费用补偿。
---
## 三、风险提示与建议
1. **避免重复报销**
- 提示居民不得同时通过医保和侵权方获得双重赔偿(物业已赔付的70%部分不可重复报销)。
2. **完善医保与司法衔接机制**
- 建议建立医保局与法院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获取侵权案件判决结果,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
**法律依据**
-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第三人不支付或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公共场所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