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现行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针对该问题可按以下要点处理:
一、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47条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人身损害赔偿需以实际损失为依据,隐瞒伤情或未完成检查的协议可能显失公平。
二、处理步骤
协议效力认定
- 若和解协议签订时伤情未完全查明,且后续伤情直接影响赔偿金额(如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可能构成“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
- 可主张撤销协议: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向法院起诉(《民法典》第152条)。
重新核定赔偿
- 申请伤残鉴定:通过司法鉴定确认实际伤情(包括伤残等级、误工期、护理期等)。
- 补充赔偿范围:新增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可要求对方追加赔偿。
协商或诉讼
- 优先协商:与对方重新协商赔偿方案,签署补充协议。
- 提起诉讼: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主张撤销原协议并按实际损失赔偿。
三、注意事项
证据留存
- 保留医疗记录、鉴定报告、原和解协议等书面材料。
- 证明签订协议时伤情未明(如急诊病历、未完成的检查单)。
诉讼时效
-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3年(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算),但协议撤销需在1年内主张。
过错责任分配
- 若受害方未及时检查伤情导致协议显失公平,可能需承担部分责任(如减少10%-30%赔偿)。
四、总结
情形 | 处理方式 |
---|---|
协议显失公平且未超时效 | 起诉撤销协议+按实际伤情索赔 |
协议已履行且对方拒绝协商 | 直接起诉主张补充赔偿 |
自身存在过错(如拖延检查) | 法院可能酌减赔偿金额 |
建议:立即联系律师固定证据,申请司法鉴定,并尽快通过法律程序主张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