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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角度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1. **社保缴纳义务不可单方暂停**
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不因员工未完成工作交接而免除。只要劳动关系存续(即未正式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必须按时足额缴纳社保。
2. **请假期间劳动关系仍存续**
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后,在正式解除劳动合同前(如30天通知期内),即使员工请假未到岗,劳动关系依然存在,社保缴纳义务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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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务操作建议
1. **书面催告工作交接**
通过邮件/书面通知要求员工配合交接,明确告知不配合交接的法律责任(如赔偿损失),但不可将社保缴纳与工作交接挂钩。
2. **依法处理劳动关系**
- 若员工请假符合制度规定(如病假、年假等),需正常支付工资并缴纳社保。
- 若员工旷工或违反规章制度,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解除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至解除当月。
3. **风险规避**
擅自停缴社保可能导致以下后果:
✅ 员工向社保部门投诉,单位需补缴社保并承担滞纳金
✅ 员工以「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主张经济补偿金(N倍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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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结
| 关键点 | 操作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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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保缴纳义务 | 必须缴纳至劳动关系终止当月 |
| 工作交接问题 | 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另行解决 |
| 违规停缴风险 | 面临补缴、罚款及劳动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