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烈士陵园山下区域**原则上不允许埋葬普通民众**,具体情况需要结合以下因素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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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法律依据
1. **《烈士褒扬条例》**
明确烈士陵园是安葬、纪念烈士的专用场所,具有特殊纪念意义,**普通民众不得占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
2. **《殡葬管理条例》**
规定殡葬设施需符合城乡规划,禁止在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区域擅自建造坟墓。烈士陵园周边区域可能属于规划管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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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具体管理要求
1. **土地性质划分**
- 若山下区域属于烈士陵园规划用地(如缓冲区、附属绿地等),则禁止民用埋葬。
- 若属于独立公墓或公益性墓地,需经民政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
2. **地方政策差异**
部分地区可能对陵园周边土地用途有特殊规定,需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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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建议处理方式
1. **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确认山下区域土地性质及殡葬管理政策。
2. **选择合规公墓**
普通民众安葬应选择经营性公墓或农村公益性墓地。
3. **尊重纪念设施**
避免在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内进行非纪念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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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特殊需求(如家族原有墓地需迁移),需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并取得书面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