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不起诉后的纪律处分处理依据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监察部令第18号)及相关规定,处理流程如下:
## 一、纪律处分基本原则
1️⃣ **独立审查原则**
即使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事业单位仍应对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行为进行独立审查
2️⃣ **证据充分原则**
需根据司法机关移交材料、单位调查结果等充分证据作出判断
## 二、具体处理程序
### (一)立案调查阶段
1. 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立案程序
2. 成立不少于3人的调查组
3. 调查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
### (二)事实认定
需重点审查:
- 不起诉决定书载明的事实
- 是否存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违法违纪行为
- 是否违反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
### (三)处分决定
根据调查结果可作出:
警告(6个月)
记过(12个月)
降低岗位等级(24个月)
撤职(24个月)
开除
## 三、特殊情形处理
❗ 对于以下情形应当从重处分:
1. 在司法调查中作伪证
2. 串供或销毁证据
3.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 四、权利救济
被处分人享有:
- 收到处分决定30日内申请复核
- 复核不服可向主管部门申诉
- 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执行
## 五、注意事项
1. 需将处分决定书抄送同级监察机关
2. 开除处分应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备案
3. 处分期满后应按规定解除处分
(注:具体操作请以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及相关地方性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