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将自产商品发放给职工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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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产商品发放给职工的会计分录处理

1. 确认职工福利(视同销售)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公允价值 + 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
   (按商品公允价值确认)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按商品公允价值 × 适用税率)

2. 结转商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按商品实际生产成本)

3. 实际发放给职工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或相关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 关键说明:

  1. 视同销售规则
    根据税法规定,将自产商品用于职工福利需按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并缴纳增值税。

  2. 税费处理

    • 增值税:按商品公允价值计算销项税额(需与正常销售保持一致税率)。
    • 企业所得税: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视同销售收入 - 成本)。
  3. 个人所得税
    非货币性福利需并入职工当月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示例:

某企业发放自产商品(成本 80 元,市场价 100 元,增值税率 13%)给职工: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113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
贷:库存商品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