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拍房存在债权问题的处理方式
## 一、基本处理原则
1. **优先执行法院裁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法拍房成交后,法院需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强制解除原产权关系及抵押登记。
2. **债权清偿顺序法定化**
依据《企业破产法》《民法典》规定,按以下顺序清偿:
- 执行费用
- 优先受偿权(如抵押债权)
- 普通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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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具体应对步骤
### 1. 竞拍前尽职调查
- **调取产权档案**
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抵押、查封、租赁等权利限制情况。
- **审查拍卖公告**
重点关注法院公示的《特别提示》中关于债权债务的说明。
### 2. 竞拍后权利救济
- **申请注销抵押登记**
凭《成交确认书》和法院文书要求登记机构办理(《民法典》第410条)。
- **处理其他债权主张**
若出现未申报债权:
- 要求债权人向原债务人主张
- 通过执行异议程序解决(《民事诉讼法》第23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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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风险防范建议
1. **购买保险**
投保"产权保险"覆盖未知债务风险(部分地区已试点)
2. **资金预留机制**
保留成交价15-20%作为潜在纠纷处理备用金
3. **专业法律介入**
委托律师进行:
- 债权债务穿透调查
- 执行程序合法性审查
>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第16条
> 《民法典》物权编第406-414条
> 《民事诉讼法》第三编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