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管理办法中“辅检机构”的定义:**
根据《山东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辅检机构**是指**在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中,协助主检机构完成部分检查项目(如实验室检测、影像学检查等)的第三方医疗机构或技术服务机构**。
**核心要点说明:**
1. **职责范围**:
- 仅承担主检机构委托的**特定辅助检查项目**(如血常规、尿常规、X射线检查等),不直接出具最终职业健康检查结论。
2. **资质要求**:
- 需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相关技术资质,且检查项目需符合职业健康检查技术规范。
3. **备案与监管**:
- 主检机构与辅检机构的合作协议需在备案时提交,并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监管。
- 主检机构对辅检结果负**连带责任**,需确保辅检流程合规、结果准确。
**依据条款**:
- 参照《职业病防治法》《山东省职业病防治条例》及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实施细则。
(注:具体操作细则请以最新官方文件或主管部门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