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针对该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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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被公安机关传唤后向单位请假的建议步骤:**
1. **及时通知单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传唤是公安机关依法采取的调查措施,公民有义务配合。被传唤后应第一时间向单位说明情况(可通过电话或短信),避免因失联引发误解。
- 若传唤时间较短(如24小时内),可口头请假;若需长时间配合调查,建议通过邮件或书面形式补交请假申请。
2. **准备证明材料**
- 向公安机关索要《传唤证》或《传唤通知书》的复印件(隐去敏感信息),作为请假依据。若无法当场提供,可后续向办案单位申请情况说明。
- 若单位要求更详细证明,可协调公安机关出具《协助函》或《情况说明》(需注意保护案件隐私)。
3. **请假方式选择**
- **紧急情况**:优先口头告知直属领导,后续补交材料。
- **正式流程**:根据单位规定,填写事假/公假申请,附上传唤相关证明。
- **特殊情况**:若涉及案件保密,可与单位人事部门沟通,仅说明“配合公权力机关调查”,避免透露具体案情。
4. **注意事项**
- **合法性**:传唤期间工资待遇需结合单位制度,但用人单位不得以“被调查”为由直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39条除外)。
- **隐私保护**:无需向单位详细说明案件内容,避免个人信息泄露。
- **后续沟通**:传唤结束后,及时向单位提交销假证明(如公安机关出具的《结束传唤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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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参考:**
- 《刑事诉讼法》第119条:公安机关传唤需出示证件,持续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2条:被传唤人需配合调查,家属或单位可被通知。
- 《劳动合同法》第29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员工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单方解除合同。
建议根据实际情况与单位协商,必要时可寻求工会或劳动部门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