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城市综合保障服务中心的职责主要包括**医疗保障、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医保基金监管等**方面。具体职责如下:
1. **医疗保障**
- 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离休人员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 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 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
2. **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
- 拟订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 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3. **医保基金监管**
- 监督管理全市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 构建医保智能监管平台,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
4. **公共服务**
- 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拟订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
- 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5. **其他职责**
-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
综上所述,三门峡市城市综合保障服务中心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医疗保障政策,推动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为市民提供全面的医疗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