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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梧州市苍梧县代课教师教龄认定指南
**办理依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教龄认定和养老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政策,代课期间经教育部门备案的任教年限可认定为连续工龄(教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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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理条件
1. **任教年限**:1997-2025年期间在公办学校担任代课教师
(注:若2025年为预计考入编制时间,需以实际入编年份为准)
2. **备案记录**:任教期间需在县级教育部门或学校有正式备案
3. **材料完整**:需提供工资凭证、聘用合同等原始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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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所需材料
1. **基础材料**
✅ 身份证复印件
✅ 现任公办教师编制证明
✅ 个人书面申请(需注明代课起止时间、任教学校)
2. **任教证明材料**(至少提供2项)
📄 学校出具的代课任教证明(加盖公章)
📄 历年工资发放凭证(银行流水/签领表)
📄 原始聘用合同或协议
📄 教育部门备案记录(可到教育局查询)
📄 同期在职教师或学生证明(需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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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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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到原代课学校开具任教证明] --> B[收集工资单等佐证材料]
B --> C[提交材料至县教育局人事股]
C --> D[教育局审核备案记录]
D --> E[人社部门核定工龄]
E --> F[教龄计入个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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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注意事项
1. **时间衔接**:代课期间与入编时间需连续,中断超过1年可能影响认定
2. **政策差异**:2013年前后的代课经历认定标准不同,需分开说明
3. **特殊情形**:如材料丢失,可申请通过"三人证明法"(两名在职教师+一名退休教师联名证明)补充认定
4. **截止时间**:建议在入编后6个月内办理,逾期需额外说明原因
**咨询电话**:
苍梧县教育局人事股 0774-268XXXX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 提示:建议同步到县档案馆查询历史任教记录,可提高审核通过率。若遇材料不全情况,可申请启动行政认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