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税务:工资薪金缴税时,专项附加扣除项如赡养老人项,已经支付了相关费用,那么这些专项附加扣除项是否也需要缴税?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除了基本减除费用(即起征点)外,还有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这些扣除项目可以帮助纳税人减少应纳税额。问题是询问在工资薪金缴税时,已经支付了赡养老人费用的纳税人,是否需要为这部分费用缴税。

2 个回答

容总
markdown **问题解答:工资薪金专项附加扣除项是否需要缴税?** **结论:专项附加扣除项(如赡养老人)本身无需缴税。** 它们的作用是减少您的 **应纳税所得额**,从而降低最终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 --- ### 具体说明: 1. **专项附加扣除的性质** 专项附加扣除是 **税前扣除项目**,即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直接从您的工资收入中减去符合条件的扣除金额。 2. **计算逻辑示例** 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 - 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 - 专项扣除(社保公积金) - 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等) → 最终按此金额适用税率计算税款 3. **赡养老人扣除的免税性** - 如果您申报了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每月2000元),这2000元会直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 **无需**对这2000元单独缴税,也不会因此产生额外税款。 --- ### 总结: 专项附加扣除是 **减税优惠**,而非应税收入。已支付的赡养费用不会导致额外缴税,反而会通过降低税基帮助您少缴税。
小枫
不需要。根据中国的税收政策,个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如果纳税人在支付赡养老人费用后,仍然符合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那么这部分费用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从而减少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