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最高检、教育部等发布的《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查询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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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询流程指引
### 1️⃣ **确认查询主体**
- 适用于教育机构、培训机构、医疗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
- **查询发起方**:用人单位(个人无法自行查询)
### 2️⃣ **准备申请材料**
- 单位营业执照/登记证书
-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被查询人身份证复印件
- 入职申请表/聘用意向书
- 📝《查询申请表》(需加盖公章)
### 3️⃣ **提交申请**
- **线上渠道**:部分地区可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或地方政务平台提交
- **线下渠道**:向单位所在地的
-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 公安机关
- 人民检察院
### 4️⃣ **审核与反馈**
- 公安机关核查性侵违法犯罪记录
- 检察院核查相关案件信息
- 一般5-10个工作日内出具报告
### 5️⃣ **报告获取**
- 通过政务平台下载电子版
- 现场领取纸质报告(需携带单位介绍信)
⚠️ **特别注意**
- 查询结果仅用于入职资格审查
- 报告不得外传或用于其他用途
- 各地实施细则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教育局或公安机关
> 📞 建议直接联系用人单位人事部门获取具体操作指引,个人如需了解自身记录,可向公安机关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