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以,在不知道对方身份的情况下,你依然可以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1条的规定,起诉状应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和住所等信息。虽然没有明确必须要有身份证信息才可以起诉,但你需要尽可能提供被告的具体信息来帮助法院识别和通知被告。 如果不知道对方的身份信息,你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向法院申请协查函,在立案时,如果只有被告的姓名和家庭住址,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通过公安机关或其他途径协助查找被告的信息;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在诉讼过程中,如果你已经提起诉讼但仍然不知道对方的具体身份,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要求法院帮助调查被告的身份信息。 这些方法可以帮助你在缺乏对方身份信息的情况下顺利推进诉讼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些信息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