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4A级社会组织能否成为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的问题,根据现行的《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并没有明确规定禁止4A级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的工作。不过,要成为评估复核委员会的一部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设立相应的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和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并负责对本级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的成员由有关政府部门、研究机构、社会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单位推荐,并由民政部门聘任。 具体到复核委员会的组成,虽然《办法》中没有明确提到4A级社会组织是否能直接成为复核委员会的一部分,但可以推断,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如熟悉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在所从事领域具有突出业绩和较高声誉、坚持原则、公正廉洁、忠于职守等,并且经过推荐和民政部门审核聘任,理论上是有可能的。 需要注意的是,实际操作中可能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如组织的公信力、专业能力、代表性以及是否与被评估的社会组织存在利害关系等。因此,如果一个4A级社会组织希望成为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的一部分,最好直接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相关管理机构,以获取最准确和具体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