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事务所党费计提相关解答
#### 一、党费计提的税前/税后问题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1. **党费以税后收入为基数计算**。
党费需按党员**实际到手的税后工资收入**(扣除个人所得税、社保、公积金等后的金额)作为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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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计提范围和比例问题
1. **仅针对党员**,非党员员工无需缴纳党费。
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的义务,与员工是否为党员直接相关。
2. **计提比例依据收入档次**(非固定1%):
- 月收入 ≤ 3000元:0.5%
- 3000元 < 月收入 ≤ 5000元:1%
- 5000元 < 月收入 ≤ 10000元:1.5%
- 月收入 > 10000元:2%
(具体比例可能因地方性规定或党组织要求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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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实务注意事项
1. **自愿缴纳原则**:党费应由党员主动交纳,单位不得强制代扣(除非经党员书面同意)。
2. **财务处理**:党费不计入律师事务所成本费用,需单独核算并全额上缴党组织。
3. **合规建议**:建议与上级党委或当地组织部门核实具体执行标准,避免政策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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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文件**: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