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不存在所谓“七类人杀人不能被判死刑”的统一规定**。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以下几种情形可能不会适用死刑(尤其是立即执行): 1. **犯罪时未满18周岁的人**:未成年人因心智尚未成熟,法律基于教育为主的原则,一般不判处死刑; 2. **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出于对胎儿和母体的保护,即使涉及严重犯罪也排除死刑适用; 3. **审判时已满75周岁且非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人**: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对年迈老人通常不适用死刑,但如果其作案手段极其凶残则仍可能例外; 4. **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他人死亡的,可减轻或免除处罚; 5. **义愤杀人、激情杀人等情节较轻的情形**:因突发矛盾引发的冲动型犯罪,若社会危害性较小可能避免死刑; 6. **共同犯罪中责任难以区分的情况**:例如多人参与但无法查明谁直接导致死亡结果时,可能谨慎量刑。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并非绝对的豁免条件,最终判决仍需结合案件具体情节、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等因素综合判定。我国刑法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死刑仅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