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7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结案:(一)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完毕的;(二)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三)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的;(四)决定终止调查的;(五)作出行政处罚等处理决定后,因执行对象灭失、死亡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执行的;(六)其他应予结案的。”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7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结案:(一)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完毕的;(二)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三)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的;(四)决定终止调查的;(五)作出行政处罚等处理决定后,因执行对象灭失、死亡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执行的;(六)其他应予结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