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申请法院收集证据,法院应当在**5天内**决定是否许可。如果法院认为需要收集的证据与案件事实有关联,且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那么法院应当予以准许。 具体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也明确指出:“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与待证事实无关联、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或者其他无调查收集必要的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因此,当您作为当事人申请法院收集证据时,法院会在收到您的申请后的5天内做出是否许可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