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简述我国2001年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关于学前儿童科学教育领域的目标

这个问题要求我们了解并简述我国在2001年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关于学前儿童科学教育领域的具体目标。

2 个回答

绯村剑心

嘿,关于《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关于学前儿童科学教育领域的目标,我找到一些资料可以和你分享哦: ### 学前儿童科学教育领域目标 1. **激发好奇心和兴趣**:培养孩子们对周围世界的好奇心和探索欲望,让他们乐于发现和提出问题。 2. **发展观察能力**:通过各种活动,帮助孩子学会仔细观察事物的变化和发展,提高他们的观察力。 3. **初步了解自然现象**:引导孩子认识一些常见的自然现象,如天气变化、植物生长等。 4. **培养动手能力**:鼓励孩子们动手操作,进行简单的实验和探索活动,增强他们的实践能力。 5. **建立科学态度**:教育孩子们要有实事求是的态度,尊重事实,不随意下结论。 6. **促进思维发展**:通过科学教育活动,促进孩子的逻辑思维和创造性思维的发展。 这些目标都是为了让孩子们在轻松愉快的环境中,自然而然地对科学产生兴趣,并逐步建立起科学的思维方式。希望这些对你有帮助!

阿豪

我国2001年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关于学前儿童科学教育领域的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 激发幼儿的好奇心和探究欲望,发展初步的科学探究能力。 - 引导幼儿学习运用感官和简单工具进行观察、比较、操作、实验等活动,获取直接经验。 - 培养幼儿对周围事物、现象感兴趣,有好奇心和求知欲,能运用各种感官,动手动脑,探究问题。 - 鼓励幼儿主动参与科学探究活动,体验探究的过程和方法,感受成功的喜悦。 - 帮助幼儿理解基本的科学概念,如物体、物质、形状、空间、时间等。 - 发展幼儿初步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综合能力、判断推理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 教育幼儿爱护动植物,关心周围环境,亲近大自然,珍惜自然资源,有初步的环保意识。 - 培养幼儿的合作意识,学会与他人交流和分享,尊重他人观点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