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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下一层地上七层公共建筑建造注意事项
## 一、结构安全
1. **地质勘察**
- 需进行详细地质勘探,明确地下水位、土壤承载力等参数
- 特别注意地下室的抗浮设计(地下水位高于底板时需设置抗浮锚杆/桩)
2. **抗震设计**
- 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确定抗震等级(7层建筑一般为框架/框剪结构)
- 注意首层与地下室的刚度比控制
## 二、消防设计
1. **防火分区**
- 地下室每个防火分区≤1000㎡(含自动灭火系统)
- 地上部分按使用功能划分(商业≤2500㎡/区)
2. **疏散系统**
- 确保地下层有直通室外的独立安全出口
- 地上部分需设置≥2个封闭楼梯间(建筑高度>24m时)
## 三、功能布局
1. **人流动线**
- 合理规划垂直交通(建议每3000㎡设置1部客梯)
- 地下车库出入口坡道坡度≤15%
2. **设备布置
- 地下层预留设备机房(消防水池、变配电室等)
- 屋面设置高位水箱间(有效容积≥18m³)
## 四、防水防潮
1. **地下室防水**
- 采用结构自防水+P6级防水混凝土+外贴防水卷材
- 设置集水坑(间距≤50m)和自动排水系统
2. **防潮处理**
- 地面采用架空层(≥150mm)或防潮地坪
- 墙面1.5m以下做防潮涂层
## 五、规范要求
1. **强制性条文**
- 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 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
2. **特殊要求**
- 地下车库CO浓度监控系统(GB50736)
- 无障碍设计(坡道、电梯、卫生间)
## 六、施工管理
1. **深基坑支护**
- 采用排桩+锚索或地下连续墙支护
- 实时监测基坑变形(预警值≤0.3%H)
2. **质量管控**
- 地下室后浇带保留时间≥42天
- 沉降观测点设置(首层+每2层设置观测点)
> **特别提示**:公共建筑需在方案阶段通过消防性能化设计评审,建议预留5%的造价作为不可预见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