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人民政府关于“3·19”火灾情况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
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关于报告类公文的规范要求,现就标题调整说明如下:
**修改建议:**
原标题《××镇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汇报关于"3·19"火灾情况的报告》可精简为:
**《××镇人民政府关于"3·19"火灾情况的报告》**
**调整依据:**
1. 公文标题需简明扼要,突出核心内容;
2. "向市人民政府汇报"可通过主送机关(即"市人民政府")体现,无需重复表述;
3. 规范标题结构为"发文机关+事由+文种"(《××镇人民政府关于......的报告》)。
需保留原文件主送机关、正文内容及落款等完整要素。是否需进一步补充报告内容或调整格式,请明确指示。
(注:实际公文需按正式红头文件格式排版,此处仅展示内容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