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施工合同中,不能直接因为存在劳务关系就认定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它们之间有明确的区分。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基于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关系,包括雇佣关系、劳动合同关系等。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权益,如工资、工时、休假、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的建立需要符合劳动法的规定,例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最低工资标准等。 劳务关系则是指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的关系。劳务关系通常不涉及劳动法规定的权益保障,双方的权利义务主要依据合同约定。劳务关系可以存在于各种形式的合同中,如承包合同、委托合同等。 因此,在建设施工合同中,如果只是提供劳务而不涉及劳动关系,那么就不能直接认定存在劳动关系。具体的劳动关系认定还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