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已经退税的未收汇报关单需要返还税款,应该在哪个系统申报负数?

在收到外汇后,如何重新申请退税?

2 个回答

中国玉
根据中国出口退税相关规定,若已办理退税的出口货物因未收汇需返还税款,应在以下系统中申报负数: **申报系统**: ▸ 国家税务总局的 **电子税务局** ▸ 或 **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部分地区使用) **操作路径**: 1. 登录系统后选择【出口退(免)税申报】模块 2. 通过【调整申报】或【冲减申报】功能录入负数数据 3. 附送材料需包含: - 原退税申报凭证 - 未收汇证明材料(如银行拒付单据、外汇管理局证明等) - 税务部门要求的其他说明文件 **注意事项**: ❗ 需在税务机关规定时限内完成申报(通常为发现问题后15日内) ❗ 若已超期未收汇,可能需按《视同收汇政策》补充证明材料 ❗ 建议提前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操作细节
剑花江南
如果已经退税的未收汇报关单需要返还税款,您应该在国家税务局的电子税务局系统中申报负数。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 登录电子税务局系统,找到“出口退税管理”模块。 2. 在“出口退税管理”模块中,选择“出口退税申报”。 3. 在“出口退税申报”页面中,选择对应的出口退税申报期。 4. 点击“申报”按钮,进入申报明细页面。 5. 在申报明细页面中,找到需要申报负数的报关单记录,点击“修改”按钮。 6. 在修改页面中,将“申报状态”修改为“负数”,并填写负数金额。 7. 点击“保存”按钮,完成负数申报。 请注意,具体的操作步骤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在申报前咨询当地税务局以获取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