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将自己的所有现金转给对方保管,但后来对方不愿意拿出来,应该以什么案由起诉维权?

在离婚过程中,一方将全部现金转移给另一方保管,但随后另一方拒绝归还这笔财产。这种情况下,原持有人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追回这笔资金。

1 个回答

fanxing200

在这种情况下,原持有人可以以“不当得利”为案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原持有人作为受损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原本属于自己的现金。在起诉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这笔现金的所有权以及对方不当得利的情形。同时,原持有人还需要证明自己在转移现金时是出于自愿且合法的目的,以便法院能够支持其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