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拆迁补偿款归女方40%,女方户口不在男方,这样的约定有效吗?

这个问题涉及到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以及财产分割的问题。我们需要考虑的是,即使女方的户口不在男方,如果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且不违反法律规定,那么这样的约定应该是有效的。

2 个回答

coron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拆迁补偿款归女方40%,女方户口不在男方,这样的约定是有效的 。

佳美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可以协商处理共同财产的分割。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了房屋拆迁补偿款的分配方式,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那么该约定应当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女方户口不在男方的情况下,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拆迁补偿款归女方40%的约定,只要双方自愿签订且不违反法律规定,通常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