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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要求在职员工签署「离职书」是否合法?
#### 核心结论:
**不合法**。用人单位在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发生法定解除情形时,强制要求在职员工签署离职文件,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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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依据:
1️⃣ **《劳动合同法》第36条**
劳动合同解除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或存在法定解除情形(如严重违纪、企业破产等)。
2️⃣ **《劳动合同法》第35条**
变更劳动合同内容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单方强制变更无效。
3️⃣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
用人单位需对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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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应对方案:
✅ **拒绝签署**
明确表示不同意签署与当前劳动关系状态不符的文件。
✅ **保留证据**
保存公司要求签离职书的通知(书面/录音/聊天记录等)。
✅ **法律救济**
- 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12333热线)
- 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赔偿)
- 若公司以「不签字」为由解除合同,可主张违法解除的2N赔偿金
⚠️ 若已「被迫签字」:
可主张签字行为存在欺诈/胁迫,通过仲裁确认离职文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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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风险提示:
❌ 可能面临违法解除赔偿(2×月工资×工作年限)
❌ 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改正+罚款(《劳动合同法》第87、8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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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遇到此类情况建议优先咨询专业劳动法律师,避免因应对不当导致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