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借贷关系中的利息通常需要明确约定。如果借条上没有写明利息,但存在口头约定并且借款人已经开始支付利息,那么在诉讼时可以追讨利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6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这意味着,即使借条上没有明确约定利息,只要存在口头约定并且借款人已经开始支付利息,法院通常会认定该利息为合法债务。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可能会考虑以下因素来确定是否可以追讨利息: 1. 口头约定的证据:为了证明口头约定的存在,你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这可能包括书面记录、录音、证人证言等。 2. 利息的合理性:法院会评估所欠利息是否合理。如果利息过高或不合理,法院可能会认为它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双方之间的公平交易原则。 3. 借款人的行为:如果借款人已经支付了利息,但没有归还本金,法院可能会认为这是一种违约行为,并据此判决借款人支付利息。 综上所述,如果你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存在口头约定并且借款人已经开始支付利息,那么在诉讼时是可以追讨利息的。然而,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具体案件事实来判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