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判断是否属于重大危险源需结合以下步骤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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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判定依据
1. **危险化学品临界量**
二甲胺(CAS号:124-40-3)在标准中被归类为**易燃气体**(危险特性类别2.1),其临界量为 **10吨**。
2. **实际储存量计算**
- 总溶液质量:50吨(40%水溶液)
- 二甲胺实际含量:50吨 × 40% = **20吨**
3. **比值计算**
重大危险源判定公式:
\[
\text{实际储存量} / \text{临界量} = 20吨 / 10吨 = 2 \geq 1
\]
**若比值≥1,则构成重大危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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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结论
**属于重大危险源**。
公司储存的20吨二甲胺(按纯品计)超过其临界量(10吨),需按法规进行备案、安全评估和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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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注意事项
1. **混合溶液修正**
若水溶液浓度影响危险特性(如降低挥发性或燃烧性),需通过实验或数据证明,可能调整临界量。
2. **其他因素**
储存条件(压力、温度)、厂区布局等需纳入综合评估。
建议委托专业机构开展详细危险源辨识和定量风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