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税务处理中,对于逾期一年以上的小额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纳税调整,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1. **确认坏账准备**: 首先,企业需要根据会计准则确认是否已经对逾期一年以上的小额应收款项计提了坏账准备。如果已经计提,那么就需要进一步进行纳税调整。
2. **税法规定**: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但是,对于逾期一年以上的应收款项,税法通常要求提供更为严格的证据来证明其确实无法收回,比如债务人破产、死亡或者长期失踪等。
3. **纳税调整**: 如果企业已经按照会计准则计提了坏账准备,但在税法上尚未得到确认,那么这部分坏账准备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具体来说,企业需要在申报所得税时,将这部分坏账准备加回至应纳税所得额中,待实际发生坏账损失并符合税法规定时,再进行相应的扣除。
4. **申报与备案**: 企业应当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对已核销的坏账进行专项申报,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法院判决书、破产清算报告等,以便税务机关审核确认。
5. **后续管理**: 即使坏账准备已经得到税务上的确认,企业仍需对这些应收账款进行持续管理,确保一旦有新的信息出现(如债务人恢复支付能力),能够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和税务调整。
总之,对于逾期一年以上的小额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纳税调整,关键在于准确理解和应用税法规定,合理计提和申报坏账损失,同时保持良好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