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冷静期内与他人发生关系,是否构成婚内出轨?

请解释离婚冷静期的定义以及在这个时期内与他人发生关系是否违反了婚姻忠诚义务。

2 个回答

青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因此,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申请的并不代表双方在法律意义上离婚,只有取得离婚证才能算正式离婚。 离婚冷静期间双方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应互负忠诚义务,一方与婚外异性同居或发生越轨行为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所以,在离婚冷静期内与他人发生关系也是算婚内出轨的。

SilverPOLO

离婚冷静期是指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法院给予双方一定的时间来冷静思考是否真的需要离婚。在这段时间内,夫妻双方仍然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如果在离婚冷静期内与他人发生关系,这通常被视为违反了婚姻忠诚义务,可能会被认定为婚内出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