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生态环境管理相关要求,医院的排污许可证管理**需要检查食堂油烟排气筒**。以下是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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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法律依据
1.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要求排污单位对排放的废气(包括油烟)进行规范管理,食堂油烟属于废气污染源范畴。
2.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
明确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含医院食堂)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定期检测排放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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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检查内容
1. **油烟净化设施**
需核查是否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油烟净化装置,并确保正常运行。
2. **排放监测报告**
需提供油烟排气筒的定期检测报告,包括油烟浓度、非甲烷总烃等指标。
3. **排气筒设置**
检查排气筒高度是否符合规范(如避开敏感区域、高度≥15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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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管理要求
- **排污许可证申报**:医院在申领或延续排污许可证时,需将食堂油烟排放纳入申报内容。
- **日常监管**:环保部门可通过抽查、在线监测等方式监督油烟排放达标情况。
- **违法后果**:未达标排放可能面临罚款、限期整改,甚至吊销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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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建议操作
1. 定期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食堂油烟排放进行监测。
2. 保存净化设施维护记录及检测报告备查。
3. 联系属地生态环境部门,确认地方性细化要求(如监测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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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进一步问题,建议咨询医院属地生态环境局排污许可管理部门。